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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可以获得两种赔偿
来源:张延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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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可以获得两种赔偿

在职职工在上班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律关系,二是劳动工伤法律关系。二者不论是从赔偿项目还是伤残等级鉴定容易程度等等均有明显不同。目前,大连市已经可以在上述两个方面都获得相应的赔偿了,即可以获得双赔了。

刘女士(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以下同)一年前找到张延涛律师,有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案件来寻求帮助。经了解得知,刘女士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其自身为无责任。刘女士这种情况即构成两个法律关系,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法律关系和劳动工伤的法律关系。二者的管辖一个是在法院,另一个是劳动仲裁前置。现在,二者可以同时按照不同的法律途径进行主张,从而可以获得两份不同的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向肇事方主张人身损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下的各种赔偿,而劳动工伤可以通过向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工伤法律法规项下的各种补助金等,二者同时进行,可以实现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法律利益最大化。

经过法院诉讼和劳动仲裁,刘女士先后均取得了胜诉裁决书。现均已进入执行阶段。前几日,刘女士来电说用人单位已经同意支付裁决书上载明的各项费用。

这种双赔的情况以前是不可以的,现在已经可以同时主张了。张律师赞同这种做法,这种做法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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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延涛
  • 执业律所:
    上海君澜(大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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